资本市场及融资
合规与公司治理
一般商业事务
李骏锋律师专注于资本市场、并购、收购及其他公司与商业交易。李律师在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公司条例和证券及期货条例方面拥有超过12年的经验。在其职业生涯中,他参与了众多大型交易,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黑石集团、KKR、高盛、摩根大通、花旗集团和云锋集团等。
李骏锋律师于2013年取得香港律师资格,此前曾在多家顶尖国际律师事务所执业,包括美国盛信律师事务所和美国凯易律师事务所。
就 云康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25),一家在中国领先的医疗运营服务提供商,为医疗机构提供全套诊断检测服务,就其约 1.4亿美元的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宜提供法律意见,联席保荐人为招商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浦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就 瑞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39),中国高端私营牙科服务市场中按收入计最大的牙科服务提供商,就其约 8,700万美元的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宜提供法律意见,联席保荐人为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及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就 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及中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保荐人,涉及星空华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98)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星空华文是中国在2021年按收入计最大的综艺节目知识产权创作者及运营商。
就 再鼎医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688)在香港的第二上市事宜提供法律意见,联席保荐人及承销团包括 摩根大通证券(远东)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及 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总发售规模约 66亿港元。
就 Times Holdings II Limited(黑石房地产基金的特殊目的实体)作为买方及要约人,收购香港国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7)已发行股份的 71.47%,作价约 70亿港元,以及就其强制性全面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及注销所有未行使期权,最高现金代价约 37.4亿港元,提供法律意见。
就 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6)涉及其重大收购事项,收购美国万通人寿亚洲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60%,总作价约 131亿港元,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