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團隊

黃紀豪律師於201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法律博士學位,其後於2013年在同一所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並於商業事務及民事訴訟上累積了相關經驗。從其見習期間起,曾協助及處理不同相關事宜,包括為全球一著名藝術品經紀之私人洽購部門擔任法律顧問、為本地及國際機構洽談商務合約、監管針對在香港有相當數量被告人而執行的商標法案。黃律師一直累積與民事及智慧財產權訴訟範疇上的相關經驗,曾為本地及美國零售品牌執行其擁有之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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